艾彼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2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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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8288        证券简称:艾彼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艾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建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5,848,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浙江艾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浙江艾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对公司 2023 年的经营情况予以说明。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5,848,5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何建军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5,848,5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沈毅先生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5,848,5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并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的《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5,848,5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5,848,5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决定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5,848,5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为了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公司决定 2023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应分配股数 96,0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5,848,5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预计公司从实际控制人何建军、牟云飞,及其他关联方丁来明、牟国庆、叶文安处借款,总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预计关联方何建军、牟云飞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6000 万的借款担保,预计公司从关联方湖北太鑫锻造有限公司、台州市天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总金额不超过 400 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5,848,5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出席股东何建军、牟云飞、台州市黄岩众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关联股东,因股东全部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故按正常表决程序进行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颜彬、王贺贺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艾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艾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艾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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