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7,205,3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对 2024年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714,0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葫芦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昊、李雷明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李丽滢 独立董 任职 2024 年 5 2023 年年度股 审议通过 事 月 20 日 东大会 欧阳霞 独立董 任职 2024 年 5 2023 年年度股 审议通过 事 月 20 日 东大会 李浩然 独立董 任职 2024 年 5 2023 年年度股 审议通过 事 月 20 日 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决议》 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