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959 证券简称:蓝桃文化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蓝桃文化(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闫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31,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蓝桃文化(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蓝桃文化(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1,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公司董事长闫强做的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1,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公司监事长尹朋做的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1,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财务决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1,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1,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1,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蓝桃文化(西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1,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蓝桃文化(西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1,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天宇律师、王鑫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范的要求和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蓝桃文化(西安)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桃文化(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蓝桃文化(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