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568 证券简称:阿波罗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奉贤区八字桥路 1818 号 A 幢 30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金琪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8,362,9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2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8,362,9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8,362,9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8,362,9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8,362,9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8,362,9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的投资回报,并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等,结合公司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50000 元(含 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计算结果为准),所涉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缴纳。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8,362,9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8,362,9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8,362,9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8,362,9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 2024 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十四五”期间中国境内核电新项目陆续被核准,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和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必要的运营资金和综合授信额度,保障2024 年度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十七亿元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银行最终核定为准),用于公司项目借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银行保函等金融业务,拟抵押或担保的方式为公司名下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设备所有权抵押、银行定期存单等,同时拟按上海市、奉贤区有关科技型企业、专精特精企业等惠企融资政策要求的风险代偿方式办理抵押或担保,具体抵押或担保方式最终以各金融机构、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陆金琪代表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范围内相关的所有文件上签字或签章,包括但不限于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保函申请书、保函合同及抵质押等担保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陆金琪因公临时外出时可以按次进一步书面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助理吴超在上述文件上签字或签章,受委托人的行为视为股东大会授权代表的行为,上述由此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上海阿波 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本议案有效期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8,362,9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拟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类 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在保证 2024 年度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合法合规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累计人民币 4 亿元(含)额度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类理财产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8,362,9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姚应晨、周浩漓 (三)结论性意见 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