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脉网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3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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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5718        证券简称:凌脉网络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凌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洪图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83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张海峰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监事章良庆因个人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8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8,83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8,83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8,83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8,83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暂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8,83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8,83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丁飞翔,于文刚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凌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凌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凌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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