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464 证券简称:创高智联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福建创高智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晨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创高智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35,096,7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北京芝兰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5,096,7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5,096,7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5,096,7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5,096,7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5,096,7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我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尽职,能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拟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5,096,7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出售资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5,096,7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意 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对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5,096,7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意 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对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5,096,7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芝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车俊杰 贵宁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创高智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 (二)《北京芝兰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创高智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创高智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