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9681 证券简称:宝涞精工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天津宝涞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崔雅臣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155,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44.3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崔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82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3.6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崔越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82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3.6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33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6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崔文来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2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25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兰宝剑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高小阳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张丽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5 月 21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崔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生效。上述选 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82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3.6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五)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5 月 21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兰宝剑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5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5 月 21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崔文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2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崔雅臣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15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4.3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武律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绍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换届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宝涞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宝涞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24-025 (三)《天津宝涞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天津宝涞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天津宝涞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