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08/420008 证券简称:水仙 A3 水仙 B3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82,894,0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07%有表决 权的 A 股股份 82,894,0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07%。其中持有 表决权的 B 股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 司 已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07),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2,894,0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其中 A 股 82,894,020 股,B 股 0 股);反对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二)审议通过《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 司 已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08),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2,894,0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其中 A 股 82,894,020 股,B 股 0 股);反对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三)审议通过《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 司 已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07),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2,894,0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其中 A 股 82,894,020 股,B 股 0 股);反对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四)审议通过《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 司 已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07),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2,894,0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其中 A 股 82,894,020 股,B 股 0 股);反对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 司 已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上刊登。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2,894,0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其中 A 股 82,894,020 股,B 股 0 股);反对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公 司 已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07),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2,894,0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其中 A 股 82,894,020 股,B 股 0 股);反对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沪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潘晟、张楠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沪南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