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达禽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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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4797        证券简称:荣达禽业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荣达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通讯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司绍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99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列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将 2023 年度工
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2,990,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将监事会2023 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2,99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
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2,99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2,99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拟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日常运营及外延发展所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可持续性高速发展。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2,99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2,99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 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2,99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荣达禽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专项审核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2,99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72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刘家荣、姚忠广、刘行行、黄萌、叶行松、王纪伟、广德荣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德融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2,99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荣达禽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制定《荣达禽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2,99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融资借款额度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申
请对象包括银行、金融机构、其他第三方机构等;以上授权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内保外贷、内存外贷等各类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及担保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授信的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包括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及公司经营需要为准;如需要,公司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将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刘家荣、严莉、刘伟、刘行行、余伟、黄萌、姚忠广、叶行松将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2,99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荣达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担保/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申请贷款,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 2024 年度的借款、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反担保,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具体内容及期限以各方正式签署的生效法律文件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2,99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荣达禽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适配公司拟修订的《荣达禽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需求,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删去《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其余内容不作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有关事宜。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2,99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锐、许文华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荣达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荣达禽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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