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096 证券简称:江川金融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丁明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8,37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成员 5 人,监事会成员 3 人,信息披露人 1 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8,3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8,3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 (三)审议通过《审议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上 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05、 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8,3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 (四)审议通过《审议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8,3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 (五)审议通过《审议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8,3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 (六)审议通过《审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8,3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8,3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 (八)审议通过《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公告编号 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8,3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 (九)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8,3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韦微、刘欣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 江 川 金 融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