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254 证券简称:枫海影业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天津枫海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水乡茶楼街 43-7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汪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 务规则(试行)》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 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332,6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46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3 人,列席 3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其他说明:无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32,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编制《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32,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摘要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4-006)、《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32,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3 年年度审计 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32,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3 年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确定 2024 年财务预算 指标。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32,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32,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进行审议,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 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32,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1.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网披露的《天津枫海影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32,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沈萌、陈寒婷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全体与会股东签署确认的《天津枫海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云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枫海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枫海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