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骏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8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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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7588    证券简称:朗骏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朗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健翔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30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监事郑海峰因个人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列席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00,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00,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 2024-004、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00,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00,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00,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00,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6。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00,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00,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童婷、胡晓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朗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朗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上海朗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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