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博医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9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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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839732        证券简称:力博医药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力博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玉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95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05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95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作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95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结合 2023 年度的主要经营状况,公司拟定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15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66%;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2,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34%。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3 年度的主要经营状况,公司拟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95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15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66%;反对股数 2,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3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考虑,暂不分配 2023 年度利润。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95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信息披露计划,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授权公司高级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审计费用请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95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苏小兵、郑蕾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署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力博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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