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24 证券简称:东南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南京东南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南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姜煜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75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东南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756,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东南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756,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东南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756,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东南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756,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东南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756,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东南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756,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苏凌律所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娟 周云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 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东南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南京东南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南京东南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