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通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9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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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838573        证券简称:巨龙通信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长春巨龙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高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长春巨龙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长春巨龙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5,415,28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88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2 人,董事林燕、胡波、李梅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1 人,监事张祖全、林娟因个人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列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梅因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高伟先生根据公司 2023 年实际情况,主要从 2023 年度工作情况、行业发展
趋势、年度经营目标等方面代表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汇报了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5,415,2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关联方回避情况。
(二)审议通过《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监事李茂娟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汇报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回顾了 2023 年度
工作情况,提出了 2024 年度工作计划,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5,415,2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关联方回避情况
(三)审议通过《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普通股同意股数 25,415,2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关联方回避情况
(四)审议通过《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5,415,2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关联方回避情况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及《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5,415,2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关联方回避情况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决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权益分派,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5,415,2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关联方回避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潞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柴华娟、郑晓丽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长春巨龙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潞丰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巨龙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长春巨龙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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