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索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科股份”)实际控制 人李启涵、邬爱萍、李珏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签订《宁波索科纺织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由李启涵出让1,586,600股,占索科股份现有总股本的15.21%;由邬爱萍出让733,400股,占索科股份现有总股本的 7.03%。李启涵、邬爱萍上述出让的股份均由李珏受让。 本次股权转让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完成股权转让。本次转让非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上述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索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