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9 科技产业投资 1,380,000 0 0 0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0 福建瓴合投资 6,951,371 0 0 0
发展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 34,720,077 0 0 0
如认购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根据实际认购结果,遵循《公 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其他 相关规定的要求办理股份限售。除此之外,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不存在限售安排或自愿锁定 承诺,可一次性进入全国股转系统进行公开转让。
(七)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具体发行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闽瑞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总额为 25,720,000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60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
动资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出具了《关于
对福建闽瑞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 (股转系统函(2022)1314 号)。
2022 年 12 月 13 日,募集资金全部到账,缴存银行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
验区象屿支行(账号:8011261600001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231
号),确认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881,132.07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718,867.93 元。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与金圆统一证券
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
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1),该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01 月 10 日起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
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截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日,
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 128,600,000.00
加:公司开户存款 1,000.00
加:银行利息 56,610.26
减:手续费 834.50
募集资金可使用总额 128,656,775.76
2、募集资金已使用总额 128,656,701.82
其中:供应商原料采购支出 128,656,701.82
其他日常支出 0.00
3、利息转出 73.94
4、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 0.00
(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249,984,554.40
合计 249,984,554.40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主体为挂牌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如用于挂牌公司子公司,将以向子公司增资的形式提供资金。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购买原材料, 不涉及新建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等,故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 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 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营业务的公司情形;不存在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情况;
不存在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用于投向房 地产理财产品、购买住宅房产或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情况;不存在购置工业楼宇或办公 用房的情况;不存在宗教投资情形,不存在违反《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一条的情形。本 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主体及使用形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国股转系统定位。
1.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249,984,554.40 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序号 预计明细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1 购买原材料 249,984,554.40
合计 - 249,984,554.40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49,984,554.4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购买原材料。补充流动资金将在一定程度 上降低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增强公司的反应能力 以及市场竞争力。随着公司在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和经验的积累,公司 近年来市场份额不断扩大、行业影响力不断增强,公司处于业务规模快速扩大的阶段,充 足的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提供支持。
2. 请结合募集资金用途,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满足公司未来在主 营业务领域的发展需求。
近年来公司一直处于稳定发展阶段,流动资金需求逐步增长,主要体现在原材料采购 以及维持日常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
师报字(2023)第 4812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
524,130,435.15 元,公司 2022 年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 30,059,182.48 元。
随着公司业务量增加,公司所需业务经营成本逐渐增大,公司将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资金压力,增强公司实力、扩大业务规模, 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符合公司与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补充流动资金测算如下:
1、流动资金需求测算
(1)测算依据及方法
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以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营业收入的估算为基础,按照收
入百分比法测算未来收入增长导致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 算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的需求量(营业收入估算仅为定增补充流动资金测算使用,不作 为盈利预测承诺)。
(2)营业收入假设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5,363.84 万元、38,232.22 万元和
60,538.09 万元,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50.74%和 58.34%。营业收入年度复合增长率为 54.49%。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及目前的业绩情况、行业发展前景,基于谨 慎性原则,采用 40%作为未来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进行测算(该增长率仅为定增补充 流动资金测算使用,不作为盈利预测承诺)。
(3)经营性资产及经营性负债的预测
假设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等未来三年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假设未来三年公司经营 性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合同资产、预付账款和存货)和经营 性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各主要科目占营业收入比例与 2022 年度一致。
(4)经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额
经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
(5)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
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2025 年度经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额-2022 年度经营性流动资金
占用额。
根据上述测算方法及测算假设,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测算过程如下(各指标测算数据仅
为定增补充流动资金测算使用,不作为盈利预测承诺):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营业收 2023 年度 E 2024 年度 E 2025 年度 E
入比例
营业收入 60,538.09 100.00% 84,753.33 118,654.67 166,116.53
应收票据 - 0.00% - - -
应收账款 14,402.80 23.79% 20,163.91 28,229.48 39,521.27
应收账款融资 - 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