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9.69 1,395.56 977.35
数据来源:隆基绿能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最近三年,隆基绿能主要产品产销量数据如下:
单位:MW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生产量 127,478.56 85,865.24 69,962.41
单晶硅片 销售量 53,786.35 42,518.00 33,924.20
库存量 5,210.60 3,156.15 2,341.93
生产量 72,771.87 48,191.65 38,939.57
单晶组件 销售量 66,438.58 46,083.30 37,239.58
库存量 11,788.12 6,442.19 5,010.81
数据来源:隆基绿能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公司与隆基绿能的合作历史、合作模式、定价机制、合同签订、各类产品报告期内价格调整情况及采购量情况
(1)合作历史
2010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小飞初步研制调配出水基金刚线硅片切割液,并在天合光能、TCL 中环等企业进行测试。2012 年,实际控制人张小飞经营的庆宏油脂、庆宏新材料开始为隆基绿能提供切割液产品。2014 年,公司成立后,逐步承接了庆宏油脂、庆宏新材料的业务,并于隆基绿能持续合作至今。
(2)合作模式
公司为隆基绿能合格供应商,合同签订主要以框架协议为主,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一般为 3 年,在框架协议的基础上通过供应商管理系统(以下简称“SRM系统”)进行下单。
(3)定价机制
公司定期通过 SRM 系统向客户报价并协商确定,具体产品的价格在 PO(订
单)中规定。
(4)合同签订
①采购主协议
2022 年 3 月 18 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禄丰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曲靖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采购主协议》,向公司采购硅片切割
液、硅片清洗剂产品,合同有效期至 2025 年 3 月 17 日。2022 年 9 月 27 日,隆
基乐叶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采购主协议-高特 2022 合
同>的甲方主体增加协议》加入上述合同。2023 年 4 月 26 日,鄂尔多斯市隆基
硅材料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采购主协议合同>的甲方主体增加协议》加入上述合同。
②寄售模式合作协议
2022 年 5 月 24 日,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与公司签署《寄售模式合作协议》,对向公司采购的硅片清洗剂产品建立寄售库
存管理模式,合同有效期至 2025 年 3 月 17 日。
2022 年 6 月 29 日,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禄丰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与
公司签署《寄售模式合作协议》,对向公司采购的硅片清洗剂产品建立寄售库存
管理模式,合同有效期至 2025 年 3 月 17 日。
2023 年 4 月 23 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西咸
新区)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寄售模式合作协议》,对向公司采购的硅片清洗剂
产品建立寄售库存管理模式,合同有效期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
2023 年 6 月 15 日,曲靖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寄售模式合作协
议》,对公司采购的硅片清洗剂产品建立寄售库存管理模式,合同有效期至 2026年 6 月 15 日。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合同均有效且正常履行。
(5)各类产品报告期内价格调整情况及采购量情况
①隆基绿能采购量持续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向隆基绿能销售的主要产品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销售收入
产品
2023 年 1-10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切割液 12PD 11,097.31 10,960.46 -
切割液 12PH-C 3,774.07 - -
切割液 12PG5-1 1,694.07 206.30 -
切割液 12P2 - 6,072.53 8,959.97
切割液 12K - - 3,651.84
清洗剂 151A 2,647.69 2,316.40 2,382.67
清洗剂 151B 1,083.99 978.57 1,038.97
清洗剂 109-1A 573.02 903.24 444.65
清洗剂 109-1B 236.92 375.16 196.71
小计 21,107.07 21,812.65 16,674.81
其他 447.35 605.67 556.53
总计 21,554.42 22,418.32 17,231.34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10 月,公司向隆基绿能销售的产品的收
入分别为 17,231.34 万元、22,418.32 万元及 21,554.42 万元,总销量分别为
12,011.19 吨、14,614.62 吨及 15,304.53 吨,销量呈上升趋势。
②隆基绿能主要采购产品单价下降
从单价上来看,随着隆基降本增效的需求,以及产品逐步成熟化,公司向隆基销售的产品单价总体处于下降趋势。切割液方面,报告期初,隆基绿能开始向公司采购主要为 CP-12P2、CP-12K 两种切割液产品,后期公司根据客户切割工艺和效率要求的提升,不断调整产品配方成分和比例,公司新研发的 CP-12PD、CP-12PH-C 等毛利率较高的新产品逐步替代 CP-12P2、CP-12K 等老产品,单价总体走低。清洗剂方面,报告期内隆基绿能采购的产品主要为 PK-151A、PK-151B、PK-109-1A、PK-109-1B,从单价来看,PK-151A、PK-151B 价格整体下降,清洗剂 PK-109-1A、PK-109-1B 价格保持稳定。
3、向隆基绿能销售产品的毛利率与其他客户间的差异情况,不存在违约协议约定的情形
(1)公司向隆基绿能销售产品的毛利率与其他客户间的差异情况
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切割液和清洗剂,其中切割液为公司第一大收入来源。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10 月,切割液销售收入分别为 14,415.59 万元、
21,847.13 万元及 22,368.04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4.16%、78.05%及 78.98%。
公司向各客户销售的产品不同,各产品毛利率存在差别。公司向第一大客户隆基绿能主要销售产品为 CP-12PD、CP-12PH-C、CP-12P2 等;向日本磁控(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890.T”)之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等境内主体主要销售产品为切割液 CP-1000A-2;向华耀光电主要销售的产品为切割液 CP-LB;向弘元绿能主要销售切割液 CP-NHY 等;向江苏新霖飞主要销售的产品为切割液 CP-ANL。
公司对隆基绿能销售切割液的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系隆基绿能采购规模大,议价能力相对较强,且与公司合作时间较长,其毛利率较低具有合理性。
(2)公司不存在违约协议约定的情形
根据最惠客户条款。“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的售价不得高于乙方对其他客户出售类似产品及服务的价格。如果乙方向其他客户的售价更低,则乙方应同时降低其向甲方的售价,并立即将甲方在此期间内多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给甲
方。甲方直接或间接自乙方购买的所有产品及服务的总量将用于计算所有基于数量的价格。乙方应保留适当的记录来证明己方已遵守本条款,甲方有权检查这些记录。”违反规定的供应商退回差价部分的金额外,无需履行其他违约责任。
隆基绿能与各类原材料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协议为其法务、商务部门拟定标准化合同,均会设置最惠客户条款。隆基绿能对于标准化的原材料产品,会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相关供应商的产品售价进行比较和调查,以确定是否违反最惠客户条款。对于非标准化产品,如切割液等产品,需通过切割效果、耗用量、产品售价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评价其产品性价比,无法单独通过售价进行核实。高特股份每年度需配合隆基绿能对于原材料产品质量和体系方面的审核工作,从商务、质量和技术三个维度进行调查,公司历年来不存在因违反最惠客户条款而向隆基绿能退款的情形。
综上,公司与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