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执行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股东朱永胜先生(持股比例为 36.38%)和安青山先生(持股比例为 24.59%)。 (二)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键管理人员 郑州英诺贝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朱永胜担任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关联方 拆入/拆出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郑州英诺贝森能 拆出 300,000.00 2023-11-23 2023-12-29 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786,469.52 1,159,200.00 (四)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非流动资 郑州英诺贝森能源科技 2,000,000.00 2,000,000.00 产 有限公司 合计 2,000,000.00 2,000,000.00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安青山 574,100.85 74,205.99 合计 574,100.85 74,205.99 十、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承诺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一、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十二、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 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金额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238.00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224,000.00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合计 216,762.00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基本每股收益 本期 上期 本期 上期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76 -18.54 -0.13 -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45 -27.65 -0.15 -0.25 东的净利润 河南安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六月七日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22 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 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 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7,238.00 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224,000.00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16,762.00 减:所得税影响数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16,762.00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