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570 证券简称:蓝海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刘洪先生,会议召集人逯金重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参加,经由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举刘洪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本次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2,033,8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逯金重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无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 议案内容:依据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就 2023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52,033,843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该议案的股份总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通过该项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草拟的《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2.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52,033,843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该议案的股份总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通过该项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1.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2)、《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1) 2.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52,033,843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该议案的股份总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通过该项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议案内容:为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52,033,843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该议案的股份总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通过该项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详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专项审核报告》。 2.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52,033,843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该议案的股份总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通过该项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1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关联方北京源码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产品,采购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 万元。 1.2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关联方北京源码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和服务,销售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公告编号:2024-005)。 2.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2,976,919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该议案的股份总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逯金重先生、北京恒翰同创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张娇月女士回避本议案表决。 (七)审议通过《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52,033,843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该议案的股份总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通过该项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告编号: 2024-008)。 2.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52,033,843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该议案的股份总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通过该项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征、张菲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