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众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14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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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089        证券简称:天一众合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北京天一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1 号天一众合大厦 2 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付屹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450,2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梁松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监事吴荣飞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450,2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450,2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450,2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450,2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公司亏损 2,281,577.83 元,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未进行
利润分配,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450,2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450,2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450,2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立娇 刘银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天一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一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一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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