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52 证券简称:蓬莱海洋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蓬莱海洋(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彭义强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98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彭义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彭义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本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0,98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彭德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彭德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本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0,98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景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刘景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本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0,98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彭义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彭义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本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0,98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于安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于安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本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0,98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朱明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朱明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事会产生前,本届监事会的现任监事仍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0,98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大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王大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事会产生前,本届监事会的现任监事仍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0,98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回避表决。 三、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彭义 董事 任职 2024 年 6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强 17 日 时股东大会 彭德 董事 任职 2024 年 6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洲 17 日 时股东大会 刘景 董事 任职 2024 年 6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立 17 日 时股东大会 彭义 董事 任职 2024 年 6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刚 17 日 时股东大会 于安 董事 任职 2024 年 6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民 17 日 时股东大会 朱明 监事 任职 2024 年 6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瑞 17 日 时股东大会 王大 监事 任职 2024 年 6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峰 17 日 时股东大会 四、备查文件目录 《蓬莱海洋(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蓬莱海洋(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