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歆设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18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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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9041    证券简称:迪歆设计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迪歆品牌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卫纲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说明。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578,0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62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金晓燕因身体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578,0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578,0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578,0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暨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578,0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578,0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578,0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578,0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宋卫纲、
  上海玖集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578,0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行为公司单方面收益行为,无需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段传勇、林安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法
律法规、其他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上海迪歆品牌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迪歆品牌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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