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新材: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科隆新材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3年年报数据更新)

2024年06月20日查看PDF原文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及差异的原因、合理性

    公司基于业务需要,同型号聚氨酯材料的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采购情况相似,具有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聚氨酯材料主要供应商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家

  公司名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唯万密封            未披露            未披露            7

  科隆新材              4                  2              3

注: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未采购或未披露聚氨酯供应商。

    公司主要按照客户指定,向少数特定代理商采购单一型号进口聚氨酯材料,集中采购能够获得价格优惠,具有合理性。聚氨酯是公司密封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该产品主要应用于煤机液压支架密封系统,对原材料安全性、稳定性要求较高。通常客户在采购密封件产品时会指定进口原材料品牌,公司集中从指定品牌国内代理商处采购,有利于依靠采购规模优势取得价格优惠,具有合理性。

    唯万密封因产品主要应用于挖掘机、起重机、装载机、破碎锤等工程机械液压油缸密封系统以及煤机液压支架密封系统,产品种类及应用更广泛,因此采购的聚氨酯材料种类及规格型号更多,但其部分单一型号聚氨酯材料供应商也较为集中,与公司情况相似。

  【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意见】

    一、关于存货事项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财务总监,了解存货备货政策、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库龄分布情况及其形成的原因、存货盘点制度、发出商品的管理情况等;获取各类存货的库龄数据、发出商品对账资料等;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结合发行人存货备货政策分析原材料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结合存货结构差异分析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结合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及期后趋势,分析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由于中介机构业务承接和辅导时间的原因,对于 2021 年末的存货,获取
盘点表进行复核;对于 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存货进行监盘,针对部分难以进行现场盘点的发出商品执行函证及替代测试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存货监盘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监盘范围        监盘人员    期末存货余额  存货监盘金额  监盘
                                                                          比例

2023    原材料、在产品、库存  申 报 会 计

年末  商品、周转材料、自制  师、保荐机        9,232.60        7,778.85  84.25%
      半成品、发出商品      构相关人员

2022    原材料、在产品、库存  申 报 会 计

年末  商品、周转材料、自制  师、保荐机        7,245.22        5,112.45  70.56%
      半成品、发出商品      构相关人员

  (2)发出商品监盘、函证和替代测试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年末

发出商品余额                            631.87        1,123.42            840.95

监盘金额                                205.12          167.77                  /

回函金额                                581.09          976.51            458.78

执行替代测试金额                          12.65          424.94            544.54

核查金额(注)                          593.74        1,052.32            765.93

核查占比                                93.97%          93.67%            91.08%

注:核查金额剔除盘点、函证、替代中的重复金额。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主要采用“以产定购,适量备货”的采购模式,相比于同行业公司有更多的业务种类需要储备更多类型的原材料,同时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制造和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单位价值高且部分进口零配件需要提前储备,导致发行人原材料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库龄 1 年以上的原材料主要为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制造和维修所需的零配件以及液压软管的管接头等,主要根据自身的质保义务、后续的维修服务以及满足客户需求的合理储备。

    2、发行人根据自身业务特点以及原材料的库龄和性质的稳定性等因素制定存货跌价准备政策,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原材料未计提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发行人报告期内及期后主要产品的毛利率相对较高、产品销售价格和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未出现大幅下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集中在库存商品,由于生产模式、客户存货管理模式、产品定制化程度等方面不同,发行人库存商品的金额及其占存货余额比重相对较小,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内,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存货盘点制度,按照盘点制度执行了存货盘点工作,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实物与账面记录不存在重大差异。中介机构对 2022年末和 2023 年末存货实施监盘,盘点情况良好,监盘结果与账面结果无重大差异,不存在重大毁损、过时及残次的存货。


    4、发行人已制定发出商品的相关内部控制措施,对于寄售模式形成的发出商品采取与客户定期对账和盘点,发出商品大部分在期后实现销售,不存在大额长期未结转的情况。中介机构对 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部分发出商品实施监盘,对于难以现场盘点的发出商品实施函证程序和替代测试程序,确认相关发出商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综合发行人的盘点结果、中介机构的监盘结果和执行的函证程序、替代测试程序等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真实、准确、完整。

    二、关于研发事项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员工花名册及研发人员名册、研发项目费用明细表等资料,了解研发人员的认定标准,分析各研发项目研发投入的具体金额与研究成果,分析研发项目归集和核算的研发人员工资等区分是否合理。

    2、查阅发行人《人事管理制度》《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制度》,了解研发人员奖金发放不规范的具体情况以及后续整改措施;查阅发行人关于研发的相关内控制度等资料,了解发行人研发人员工时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及实际执行情况。
    3、了解发行人研发费用及研发废料的会计核算方法及流程,计算分析研发废料处置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4、获取发行人研发费用相关制度,分析研发费用确认依据、归集与分摊方式,判断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获取发行人的纳税申报表及汇算清缴资料,核查纳税申报表的加计扣除基数与发行人研发费用是否一致。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人员划定标准合理、明确;发行人研发人员专职从事研发活动,非专职研发人员薪酬中计入研发费用部分的金额为 53.55 万元,对研发薪酬总额的影响较少;公司研发项目数量与投入相匹配。

    2、发行人已披露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高于 100 万元的研发项目具体情况,研发
人员及投入的构成合理,研发进度符合预期,研发项目已形成研发成果。

    3、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人员薪酬的归集及核算方法准确;研发人员奖金发放不规范的情形已整改;发行人已建立了研发人员工时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
度,研发人员工时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健全且有效执行。

    4、发行人参考北交所上市公司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研发废料处置收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计入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废料处置费用和处置收益金额较小,占研发费用和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

    5、发行人研发费用核算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研发费用与纳税申报表加计扣除基数差异较小,主要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

    三、关于在建工程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在建工程相关制度,了解发行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构建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核查发行人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重要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开始时间、周期、预算、各期末建设进度及具体核算内容等情况,了解重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综合办公楼进度缓慢的原因;检查工程的验收报告和机器设备安装的验收单,核查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依据是否充分,判断是否存在延迟转固调节折旧及利润的情形;查阅在建工程明细表,检查发行人关于在建工程相关的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将与在建工程无关的成本、费用计入在建工程的情形;通过查询公开信息,了解发行人同地区同类型办公楼单方造价并进行比较,核查发行人综合办公楼建造成本的公允性。

    2、查阅在建工程主要合同,查阅施工/采购内容、期限、合同金额等主要条款,并通过查验发票、验收单及付款凭证,核查在建工程的真实性,分析判断工程价款结算与工程进度及建设内容是否相匹配;通过企查查等公开信息平台,查询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工商登记的股东及主要人员等信息,分析判断在建工程供应商与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结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资金流水,检查其与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异常资金往来,判断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况。

    3、对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发生额执行细节测试,对主要在建工程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对发行人 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在建工程进行实地查看盘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在建工程各期增加金额                      2,887.48        2,226.94        4,103.85

    其中:自建特种车金额                  537.29          177.72              /

执行测试核查金额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