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9659 证券简称:翱华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翱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翱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7,300,996.9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7,525,675.34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51,900.0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1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 元人民 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63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8日 公告编号:2024-014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8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1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财富时代 B 座翱华大厦 2604 联系人:邵红艳 电话:0471-4918089 传真:0471-4962766 六、备查文件 《翱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翱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翱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