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辉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24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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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0520        证券简称:豪辉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豪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建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豪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577,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7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广东豪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更好地促进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广东豪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豪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公告编号:2024-021)。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577,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彭建科、张惠珍为夫妻关系,彭建科、彭建望为兄弟关系,张惠珍为东莞市沙田鑫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彭建望为东莞市诚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鉴于公司参会股东均为关联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无需回避,由出席会议股东参与该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1.议案内容:

  为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更好地促进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577,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彭建科、张惠珍为夫妻关系,彭建科、彭建望为兄弟关系,张惠珍为东莞市沙田鑫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彭建望为东莞市诚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鉴于公司参会股东均为关联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无需回避,由出席会议股东参与该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议案内容:

  为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更好地促进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577,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彭建科、张惠珍为夫妻关系,彭建科、彭建望为兄弟关系,张惠珍为东莞市沙田鑫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彭建望为东莞市诚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鉴于公司参会股东均为关联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无需回避,由出席会议股东参与该议案的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

  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拟实施的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4 年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具体内容以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577,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彭建科、张惠珍为夫妻关系,彭建科、彭建望为兄弟关系,张惠珍为东莞市沙田鑫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彭建望为东莞市诚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鉴于公司参会股东均为关联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无需回避,由出席会议股东参与该议案的表决。
(五)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更好地促进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计划实施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数量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提请股东大会为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就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章、规范性文件、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577,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拟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拟发行不超过 900,000 股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5,25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
36,150,000.00 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35,250,000 股增加至 36,150,000 股,拟
对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577,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豪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豪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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