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至今任美亚高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副总工程师,内蒙古美亚舜昌 新材料有限公司经理。 锚固剂、锚杆等矿用支护材料以及不饱和聚酯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树脂、减水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卧园路南 持有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份 1,050,236 股,持股比例 1.8754%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员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姓名 朱宗君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 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美亚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生产部部长;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工程师;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7 月 任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副总工程 师;2021 年 7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美亚高新材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副总工程师,淮南舜天 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工程师,淮南舜天合成材料有限责任 公司经理;2023 年 10 月至今任美亚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淮南舜天合成 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锚固剂、锚杆等矿用支护材料以及不饱和聚酯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树脂、减水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卧园路南 持有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份 1,049,800 股,持股比例 1.8746%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员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姓名 马志彬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 2016 年 2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美亚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0 年 5 月至 2020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年 6 月任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 师、财务部部长;2020 年 6 月至今任美亚高新 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 锚固剂、锚杆等矿用支护材料以及不饱和聚酯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树脂、减水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卧园路南 持有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份 1,047,728 股,持股比例 1.8709%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员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姓名 孔维建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 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美亚高新材料股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部长;2020 年 2 月至 2023年3月任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市场 部部长;2023 年 4 月至今任美亚高新公司副总 经济师、市场部部长。 锚固剂、锚杆等矿用支护材料以及不饱和聚酯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树脂、减水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卧园路南 持有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份 948,380 股,持股比例 1.6935%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否 员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三、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2024 年 6 月 24 日,吴长庚、王雪礼、李少冰、江以德、唐君、程鹏、朱宗君、孙 先德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2024 年 6 月 25 日,吴长庚、孙先德、江以德、 唐君、程鹏、朱宗君、马志彬、孔维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为吴长庚、孙先德、江以德、唐君、程鹏、朱宗君、马志彬、孔维建。上述变更不会给挂牌公司经营及控制权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否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不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是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权益变动报告书》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2024-016);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2024-017)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 批准程序 - 批准程序进展 - (三)限售情况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收购人成为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2个月的限制。 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签订后,吴长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挂牌公司股份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权益变动与收购》等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应当比照《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