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a、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b、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修改或重新议定租赁合同,未导致应收融资租赁款终止确认,但导致未来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重新计算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账面余额,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余额时,根据重新议定或修改的租赁合同现金流量按照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原折现率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2017)第二十三条规定重新计算的折现率(如适用)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租赁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本公司调整修改后的应收融资租赁款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30、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A、本公司作为卖方及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
B、本公司作为买方及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
35、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应急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本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6、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A、本公司作为债务人记录债务重组
本公司以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的债务重组,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本公司作为债权人记录债务重组
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1)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2)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3)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4)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5)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6)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的债务重组导致本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采用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13%、10%、9%、6%、
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计征 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计征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计征 2%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20%、8.25%-
16.50%
不同纳税主体使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北京瑞尔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5%
成都瑞尔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
明光瑞尔竞达新能源商贸有限公司 20%
Vietnam Real Nonmetallic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 20%
Beijing Real (HK) Limited 8.25%-16.50%
2、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瑞尔竞达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CR202234006425,有效期为三年,故本公司2022年至2024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北京瑞尔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为 GR202311009628,有效期为三年,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按照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公告 2021 年第 12 号),2021 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
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成都瑞尔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明光瑞尔竞达
新能源商贸有限公司符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
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公司及子公司北京瑞尔
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符合此税优惠政策。
(4)其他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