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苏州红冠庄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的 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4】第 050 号 苏州红冠庄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红冠庄)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你公司披露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 权的公告,载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以 175.00 万元购买王琪、邓刚、焦丽霞持有的上海法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法岳”)3.333%、1.667%、0.834%共计 5.834%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法岳 60.834%股权。 你公司披露,上海法岳成立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经营 范围包括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海法岳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399,095.50 元、资产净额为 1,144,508.38 元。你公司解释上海法岳成立以来一直在进行猪肺磷脂相关仿制药品的研发,研发成功后可应用于肺病相关医疗领域,综合考虑挂牌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打破单一产品依赖的规划,双方协商确定了交易价格,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你公司: (1)结合目前经营情况、产品构成、行业发展、未来规划以及上海法岳研发产品与你公司业务协同情况等,说明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原因; (2)结合上海法岳成立以来的实际经营情况、研发进展及技术含量、目前财务状况、双方协商过程等,详细说明购买少数股权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安排,相关款项是否最终转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等主体,是否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说明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