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1004 证券简称:宝泰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36,460,962.5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379,438.04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760,000 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 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 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8 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72 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 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4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5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4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7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高湖路 29 号 联系人:许强 电话:025-52788036 传真:025-52788018 六、 备查文件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24-018 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