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06月2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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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1004        证券简称:宝泰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36,460,962.5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379,438.04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760,000 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 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
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8

 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72 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
 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4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5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4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7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高湖路 29 号  联系人:许强
  电话:025-52788036        传真:025-52788018

六、 备查文件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24-018

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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