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31237 证券简称:飞宇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2120022)。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1 月 3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苏州飞宇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公告编号:2024-032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1-19/1674128047_130918.pdf。 2023年 2 月 17 日,因相关资料尚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为保证回复质量,确保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出延期回复的申请,预计于2023 年 3月 20日前回复问询函相关问题。公司将尽快落实反馈问题并及时提交回复。 2023年 3 月 21 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3-21/1679385969_298285.pdf。 2023年 3 月 31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3-31/1680251886_366379.pdf。 2023年 6 月 20 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6-20/1687255569_052651.pdf。 (三)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本公司首次申报招股说 明书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已 达到 9 个月,因此公司需更新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资料。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条第(五)款的规定,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2023 年3 月 31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在业务系统中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四)恢复审核 公告编号:2024-032 截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已更新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补 充提交有效文件,前述中止情形已经消除,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对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2023 年 5 月 30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在业务系统中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恢复审核。 (五)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和《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近期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复牌。 (六)审核通过 2023 年 7 月 12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3 年第 35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7-12/1689153970_967336.pdf。 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 议会议意见的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7-12/1689161476_992007.pdf。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提交的《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公告编号:2024-032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7-25/1690274293_593779.pdf。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尚需履行相关程序,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积极推进相关事项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