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东交智控股份(如适用),因继承、被
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
股的情形除外。
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
东交智控所有。
4、如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政策变化、自
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
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
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东交智控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
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
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5、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本人已作出的其他承诺另有
规定的,本人应一并遵守履行,不得以未在本承诺中承诺或
与本承诺不一致为由拒绝履行。
承诺主体名称 东交投资、星智瑞、荣智投资、江苏港口、熙观投资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主体类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4 年 6 月 13 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公司全体机构股东就有关减少及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控制其他企业将
尽量减少、避免与东交智控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
易;对于东交智控及其控股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
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东交智控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独
立第三方进行;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承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东交智控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
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承诺事项概况 限责任公司关于挂牌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东交
智控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2、对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东交智控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
司/本合伙企业将督促东交智控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
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东交智控、东交智控子公
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3、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东交智控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
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履行情况 正常履行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承诺以上关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的信息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承担一切
法律责任。
承诺主体名称 王捷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主体类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规范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4 年 6 月 17 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避免与东交智控同业竞争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东交智控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与东交
智控及其子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
出资份额等,或在任何与东交智控及其子公司竞争的企业中
有任何权益。
2、若东交智控之股票在中国境内股转交易中心挂牌/证券交
易所上市,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受本人控制的任何
企业(如有)采取有效措施,不会:
(1)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东交智控所经营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
承诺事项概况 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
(2)以任何形式支持东交智控以外的他人从事与东交智控目
前或今后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3、在东交智控成功挂牌后,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东交智控及
其子公司之外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
何可能会与东交智控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
动,东交智控对该等商业机会拥有优先权利。
4、本人作为东交智控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利用该
等身份从事或通过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如有),从事损害或
可能损害东交智控的利益的业务或活动。
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东交智控造成的一
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归东交
智控所有。
承诺履行情况 正常履行
如本人所做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
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东交智控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