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853 证券简称:ST 世游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宁波世游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俊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其中股东余政先生将其持有的 公司全部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益含表决权委托丁俊伟先生行使),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34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 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总结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1,342,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提交了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1,342,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计机构对 2023 年度公司财务进行了年度审计并出具了相关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1,342,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 2023 年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公司面临的风险等各方面情况做了总结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1,342,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财务部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作了回顾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1,342,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财务部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作了预计和申请。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1,342,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3 年的财务报表以及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因公司 2023 年经营亏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本年度拟不进行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1,342,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将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1,342,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公司对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仍将 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本次核销应收账款 354,287.20 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1,342,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接受关联担保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 敞 口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 准 的授信敞口为准),授信内容主要包括担保借款、抵质押借款、信用借款、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信托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申 请授信所需的增信措施由公司董事长丁俊伟夫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房产抵 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和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关联公司宁波爱游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等关联担保。具体内容以届时签订的借款合同、抵质 押合同和担保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342,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方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丁俊伟、宁波爱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余政须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 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永拓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公 司董 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 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1,342,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 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永拓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公 司监 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 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1,342,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珊珊、鞠秦仪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所有参会人员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二)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世游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