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

2024年06月28日查看PDF原文

                合  计                    9,585.3333          100.00

  经核查,2023 年 5 月 12 日,中审亚太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3)
000031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已收到:安徽君润缴纳
的出资额 1,300 万元,其中 728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中金瑞为缴纳的出资额 2,500 万元,其中 368.6667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兴泰租赁缴纳的出资额1,000万元,其中147.4666万元计入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国创兴泰缴纳的出资额 1,500 万元,221.2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 9,585.3333 万元,实收资本 9,585.3333 万元。

  (9)2023 年 11 月,增资至 9,880.2666 万元

  2023 年 11 月 20 日,城市云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增
资至 9,880.2666 万元,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294.9333 万元由歙县产业基金认缴,增资价格为 6.78 元/股。

  2023 年 11 月 29 日,城市云就本次增资事宜在合肥市市监局办理了工商变
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城市云形成目前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谢贻富                  1,200.00            12.15

    2                胡华                    370.00              3.74

    3              中金瑞为                1,586.6667          16.06

    4              中金盈润                1,582.00            16.01

    5              安徽君旺                1,050.00            10.63


    6              高新股份                  840.00              8.50

    7            中科大国祯                750.00              7.59

    8              安徽君润                  728.00              7.37

    9              合肥飚可                  449.00              4.54

    10              合肥广电                  381.00              3.86

    11            歙县产业基金              294.9333            2.99

    12              安徽君嘉                  280.00              2.83

    13              国创兴泰                  221.20              2.24

    14              兴泰租赁                147.4666            1.49

                合  计                    9,880.2666          100.00

  经核查,2023 年 12 月 25 日,中审亚太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
(2023)000086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已收到歙县产
业基金缴纳的出资额 2,000 万元,其中 294.9333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 9,880.2666 万元,实收资本 9,880.2666 万元。

    3、经核查,本所律师注意到:

    (1)城市云设立时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具体代持情况如下:

    ①股权代持的形成

    2012 年 5 月,中科大国祯与上海鸿淦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上海鸿淦
代中科大国祯持有城市云有限 30 万元出资,占城市云有限注册资本的 3%,即沙沟湖鸿淦名义上持有城市云有限 33%的股权。

  城市云有限设立时股东实际出资情况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合肥广电                340.00              34.00

    2            中科大国祯                360.00              36.00

    3            上海鸿淦                300.00              30.00


                合  计                      1,000.00              100.00

    ②股权代持的解除

    2015 年 1 月,中科大国祯与上海鸿淦签订《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
 定,双方解除《合作协议》约定的代持关系,上海鸿淦原代持中科大国祯所
 持城市云 3%的股权由中科大国祯转让给上海鸿淦。2015 年 10 月 30 日,上海
 鸿淦向科大国祯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30 万元。

    经本次股权转让,中科大国祯与上海鸿淦解除了股权代持,股权代持解除 后,城市云有限股东实际持股情况与工商登记情况一致。

    ③代持双方对代持行为的形成、清理均予以确认

    根据中科大国祯及上海鸿淦原法定代表人胡华的访谈确认,城市云有限 设立时的股权代持行为已于 2015 年清理和规范,实际股东及其出资额、出资 比例得以还原;委托方和受托方对股权代持的形成及其解除情况均予以确认, 双方未因股权代持情况发生争议、纠纷,亦不存在潜在的争议、纠纷。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城市云有限设立时虽存在股权代持情形,但不 存在相关主体规避持股限制等情形,且委托持股情况已于 2015 年得以清理,代 持双方对股权代持的形成及其解除情况均予以确认,未因股权代持的形成、及 清理发生争议、纠纷,亦也不存在潜在争议、纠纷;因此,城市云有限股权权 属清晰,其历史沿革中存在的委托持股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次挂牌构成实质性法 律障碍。

    (2)合肥广电、高新股份、歙县产业基金系城市云国有股东,公司在发 生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形时,存在未履行资产评估及/或评估结果备案的情 况,具体情况如下:

                                    国有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

序号          股本变动事项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况

 1  2017 年 12 月,城市云定向增发, 本次定增前,合肥广电持股  未履行资产评估及备案
      谢贻富以 1.25 元/股的价格认购  比例为 12.07%,本次增资完  手续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成后,合肥广电持股比例为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4,200 万元  9.07%

    2021 年 7 月,中金盈润、中金顺                            履行了评估程序(评估
    商、安徽君嘉以 3.57 元/股的价  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广电  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
2  格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3,080  持股比例为 5.23%          1 日),未对资产评估结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7,280                            果予以备案。

    万元                                                    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1 月,高新股份以 3.57  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广电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  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注册  持股比例为 4.69%,高新股  城市云评估后的股东全
    资本 84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  份持股比例为 10.34%      部权益价值为 14,330 万
    加至 8,120 万元                                          元,

    2023 年 1 月,安徽君润以 1.78  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广电

4  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注册  持股比例为 4.31%;高新股  股权激励,未履行资产
    资本 728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  份持股比例为 9.49%        评估及备案手续

    加至 8,848 万元

    2023 年 5 月,中金瑞为、兴泰租                            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
    赁、国创兴泰以 6.78 元/.股的价  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广电  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追
5  格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为 3.97%;高新股  溯评估。

    737.3333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  份持股比例为 8.76%        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加至 9585.3333 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1 月,歙县产业基金以  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广电  城市云评估后的股东全
6  6.78 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  持股比例为 3.86%;高新股  部权益价值为 41,490 万
    注册资本 294.9333 万元,公司注  份持股比例为 8.50%;歙县  元

    册资本增加至 9,880.2666 万元    产业基金持股比例为 2.99%

    经核查,在上述增资过程中,国有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当时未资产评
 估及/或备案程序,但鉴于以下因素,本所律师认为,该等情形不会对公司本
 次挂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①关于国有参股企业在发生增资等经济行为时,是否必须履行资产评估

 及备案程序问题,国务院国资委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在官网发布的“国有参

 股企业增资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及备案”的问答中回复确认:“国有股东应按
 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在上述经济行为的决策会议上,就其需要
 进行资产评估和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表达意见,最终以股东会决议为

 准”;2022 年 12 月 22 日,国务院国资委官网发布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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