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

2024年06月28日查看PDF原文
城市云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GB/T19001-2016/ISO14001:2015 标准,认证范围为云计算技术软件研发及系统集成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
业务中的互联网中心业务,有效期至 2026 年 8 月 20 日。

  根据城市云及其子公司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城市云不存在因未违反生产、经营及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情形。

  (五)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

  1、劳动用工

  (1)根据城市云提供的员工花名册、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等资料,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城市云员工总数(含分、子公司)
为 350 人,并与员工签订了用工合同,在公司及分、子公司社会保险缴纳人数为338 人,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为 317 人。

  城市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数和员工总数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为:1 名员工为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无需缴纳,6 名员工为兼职员工,2 名员工由第三方代缴,3名新入职员工正在办理缴存手续;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与员工总数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为:1 名员工为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无需缴纳,6 名员工为兼职员工,2 名员工由第三方代缴,3 名员工因子公司当时尚未开户或个人原因不愿意缴纳,21名新员工尚未转正暂未办理缴存手续。

  (2)报告期内,城市云未因其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并取得了《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主管部门证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城市云实际控制人谢贻富、刘胜军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应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城市云(含其分公司、子公司,下同)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或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将全部承担应补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以及赔偿等费用,保证城市云不会因此遭受损失。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造成城市云利益受损的,本人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同时,本人仍将在限期内将前述承诺义务履行完毕。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城市云及其子公司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存在瑕疵,但报告期内,城市云未因劳动用工和社保、公积金问题受到相
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故城市云在报告期内的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执行情况,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申请挂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构成本次挂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劳务派遣

  报告期内,城市云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使用派遣员工 5 人,但该等员工主要从事项目运维工作,不符合劳务派遣临时性、辅助性的岗位要求,存在用工瑕疵,但鉴于:(1)公司已逐步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进行了整改和规范,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实际用工情况,已将该等劳务派遣用工转为公司全日制劳动员工;(2)公司未与该等产生劳动关系方面的争议和纠纷,公司亦未受到劳动行政部门处罚;(3)公司实际控制人谢贻富、刘胜军出具了《承诺函》,若城市云将来因报告期内劳务派遣用工问题而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牵涉任何劳动/劳务纠纷、诉讼、仲裁或其他可能导致城市云应承担责任的情形,本人将承担全额补偿义务,保障城市云不会因此遭受损失,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瑕疵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不会对本次挂牌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八、城市云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一)根据公司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城市云没有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目前,城市云子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案件标的在 200 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因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合同履行产生纠纷,2023 年 11 月 13 日,
合肥邦云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其向被告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供应浪潮各类型服务器,并履行全部供货义务且货物经验收合同,但被告未依约全额支付货款,故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向其支付货款本金 183.86 万元
以及违约金 72.22 万元(暂计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2024 年 5 月 28 日,合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皖 0191 民初 15538 号” 《民事判
决书》,判令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向合肥邦云支付货款 183.86 万元及违约金(以
183.86 万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6 月 25 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阿里云计算有限 公司该不服一审判决,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件尚在二审 中。

    经核查,合肥邦云上述案件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合同纠纷案件,合 肥邦云系案件原告,且一审判决合肥邦云胜诉,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案件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挂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城市云 5%以上股份股东声明,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该等主体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 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罚案件。

    (三)根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 见出具之日,城市云董事长、总经理没有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者行政处罚案件。

    十九、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经核查,安徽君旺、安徽君嘉历史上存在代持的情形,安徽君旺、安徽君嘉 的历史沿革以及相关代持形成及解除情况如下:

    (一)安徽君旺

    1、2015 年 7 月,设立

    2015 年 6 月 28 日,谢贻富、刘胜军、李伟等 49 名合伙人签订了《安徽君
 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根据该合伙协议约定,由谢贻富、
 刘胜军、李伟等 49 人合计出资 1,048.32 万元设立安徽君旺。

    2015 年 7 月 1 日,安徽君旺在合肥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安徽君旺设立时工
 商登记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承担责任方式

 1        刘胜军            112.00              10.68            无限责任

 2        谢贻富            123.20              11.75            有限责任

 3        端木凌            112.00              10.68            有限责任

 4        李伟              56.00              5.34              有限责任


 5        范武松            56.00              5.34              有限责任

 6        谢飞              56.00              5.34              有限责任

 7        李晓洁            56.00              5.34              有限责任

 8        张宁              44.80              4.27              有限责任

 9        张巍              44.80              4.27              有限责任

10        葛军              44.80              4.27              有限责任

11      汪国治            33.60              3.21              有限责任

12        王滨              33.60              3.21              有限责任

13      贺艳红            33.60              3.21              有限责任

14      夏效胜            33.60              3.21              有限责任

15      陈志华            33.60              3.21              有限责任

16      王富海            33.60              3.21              有限责任

17      徐文进            11.20              1.07              有限责任

18        孙斌              11.20              1.07              有限责任

19      朱晓兵            11.20              1.07              有限责任

20        刘宇              11.20              1.07              有限责任

21        范寅              11.20              1.07              有限责任

22        孟虎              11.20              1.07              有限责任

23        程俊              11.20              1.07              有限责任

24        秦伟              3.36                0.32              有限责任

25      周晓勇              3.36                0.32              有限责任

26      朱沛然              3.36                0.32              有限责任

27      张宏伟              3.36                0.32              有限责任

28        张伟              2.24                0.21              有限责任

29      孙玉辰              2.24                0.21              有限责任

30      宇世雄              2.24                0.21              有限责任

31        孙浪              2.24                0.21              有限责任

32      管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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