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元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4】第 0967 号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四年六月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 1-3 的专项说明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关于湖北元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4]第 0967 号 湖北元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湖北元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元潮”)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4】第 1992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湖北元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9 年以来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减少,2023 年、2022 年、2021 年、2020 年无主营业务收入,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374,638.74 元,自 2019 年起母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制造业收入;同时,2023 年、2022、2021、2020、2019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428,166.86元、-1,142,746.76 元、-601,063.17 元、-11,612,486.82 元和-6,236,359.67 元,连续五年出现大额经营亏损;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之相关规定,如果识别出重大不确定性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是重要的事项,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且财务报表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了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湖北元潮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湖北元潮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附注二、2 中己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一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是适当的。 四、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告 (2020)20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