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256 证券简称:永华光电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2 日上午 10 时。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256 永华光电 2024 年 7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中银(厦门)律师事务所见证 (七)会议地点 永华光电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公司 2023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5)。 (二)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结了 2023 年董事会召开会 议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3 年董事会主要完成的工作内 容及取得的成效,制定了 2024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计划等。 (三)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结了 2023 年监事会召开会 议情况、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3 年监事会主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及取得的成效,制定了 2024 年监事会重点工作计划等。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在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主持下,财务部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 2023 年度公司财务基本状况、主要财务指标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情况、成长性等内容进行了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在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主持下,财务部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包括:预算编制基础说明、经营计划、经营活动现金收支、筹资、投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预算、2024 年财务工作计划。 (六)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德赢(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夏庆国、杭小凤。(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鉴于德赢(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 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九)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 未分配利润为-6,661,695.30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11,000,000.00 元,公司未弥 补亏损额已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1)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2024-02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七、十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②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③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 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 户卡;④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 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 时 (三)登记地点:永华光电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康丽金 电话:0592-5615860 (二)会议费用:自费 五、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