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冯玮、李思遥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符贻爱 董事 任职 2024 年 6 月 27 日 2023 年年度 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 郭子琦 监事 任职 2024 年 6 月 27 日 2023 年年度 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海南分豆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海南分豆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