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0776 证券简称:帕特尔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哈尔滨帕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7 月 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7 月 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于 7 月 10 开庭,我公司作为被告人之一到庭听证。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青岛大志美德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金花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新疆蓝田帕特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政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参股公司 3、 被告 公告编号:2024-024 姓名或名称:蓝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哈尔滨帕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宇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孙牧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祁雅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7、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青岛佳科恒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雷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第三人买卖合同纠纷达成(2018)鲁 0212 民初 2551 号民事调解书,第 三人未按照调解书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根据调解书内容第三人须向原告支付货款违约金案件诉讼费用共计 2505000 元,但第三人仅向原告偿还 379250 元尚欠2125750 元未清偿。第三人对被告一新疆蓝田帕特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10731140.00 元债权,该债权经法院依法执行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被法院终结执行程序,按照法律规定第三人可向被告二蓝田投资有限公司、三哈尔滨帕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孙牧、五祁雅玥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在未出资范围内对被告一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第三人怠于向被告二、三、四、五主张上述权利,导致原告到期债权无法实现,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原告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向各被告主张权利。 公告编号:2024-024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新疆蓝田帕特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2125750 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二蓝田投资有限公司、三哈尔滨帕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孙牧、五祁雅玥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由各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本案于 7 月 10 开庭,我公司作为被告人之一到庭听证。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暂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积极协调沟通。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2024)鲁 0214 民初 8706 号开庭传票 哈尔滨帕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