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8,150.6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787,614.99 “-”号填列) 1,787,614.99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87,614.99 1,787,614.9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1,000,000.00 3,169,431.65 163,426.83 - 9,067,092.82 5,265,765.66 单位:元 2021 年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 盈余 一般风 未分配利润 东权益 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公积 存股 合收益 储备 公积 险准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000,000.00 3,169,431.65 163,426.83 - 10,686,374.60 3,646,483.8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000,000.00 3,169,431.65 163,426.83 - 10,686,374.60 3,646,483.8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168,333.21 168,333.21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68,333.21 168,333.2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1,000,000.00 3,169,431.65 163,426.83 - 10,854,707.81 3,478,150.67 法定代表人:夏庆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丽敏 (二)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附注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厦门永华实业有限 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9 月 6 日。2014 年 8 月,本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12 日,本公司完成了股份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统一信用代码: 91350200260146778E,并于 2015 年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简称:永华光电,股票代码:833256。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1,100 万股,注册资本为 1,100 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 56 号 402 室-123,法定代表人为夏庆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夏庆国。 2、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隶属半导体照明行业。本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光缆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涂装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30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