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歧义时,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最近一次核准 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一百八十七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 都含本数;“不满”、 “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一百八十八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八十九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 第一百九十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北京融安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