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科股份: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4年07月10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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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7833        证券简称:同科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山东同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公司拟将持有的子公司山东奎源大药房有限公司 90%的股权以 0 元转让给刘春来,相应权利义务一并转让。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山东奎源大药房有限公司的股权。(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告 , 本 公 司 2023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报 表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为
577,988,011.22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287,349,815.43 元。

  根据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告,截止 2024 年 5 月 31 日,山东奎源大药房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252,201.92 元,资产净额为 0.00 元。根据山东德和信土地房地产
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止 2024 年 5 月 31
日,山东奎源大药房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数为 1,242,112.89 元,净资产评估数为-10,089.03 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0.21%,净资产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的-0.0035%;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资产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出
售子公司股权资产事项。

  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出售子公司山东奎源大药房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表决
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刘春来

  住所: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衙门庙村*组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山东奎源大药房有限公司 9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__3、交易标的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 322 号生产厂 1 号楼 408 室
4、交易标的的其他情况

(1)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24 日

(2)注册资本:500 万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5913543448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食品经营;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保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母婴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钟表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箱包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前,山东同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0%;张艳旭,持股比例 10%。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的资产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 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出售完成后,山
  东奎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之
  内。
四、 定价情况
(一) 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4 年 5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于 2024 年 6 月 16 日对山东奎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出
具了天元同泰审(2024)1107 号审计报告,山东奎源大药房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252,201.92 元,资产净额为 0.00 元。

  山东德和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以 2024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对山东奎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出
具了德和信鲁评报字【2024】第 021 号资产评估报告,山东奎源大药房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数为 1,242,112.89 元,净资产评估数为-10,089.03 元。
(二) 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
定,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股权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将持有的山东奎源大药房有限公司 90%的股权以 0 元价格
转让给刘春来。
(二) 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转让后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 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二) 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战略调整,不存在交易风险情况。
(三) 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山东奎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同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元同泰审(2024)1107 号审计报告》
《山东德和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德和信鲁评报字【2024】第 021 号资产评估报告》

                                山东同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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