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430626 证券简称:胜达科技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33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626 胜达科技 2024 年 7 月 2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胜达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用于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为 5 年,公司为本次银行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此次担保的具体起始日期、担保日期及金额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是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就终止持续督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之终止协议》,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拟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由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四)审议《关于公司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工作顺利完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决议之日起至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参加;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 8:00-9: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公告编号:2024-033 (一)会议联系方式:0536-7662799,联系人:郎娜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参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