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中路7号孵化楼A座二层 主办券商 中信建投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2024年3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尚 飞 郭士瑞 李 玄 吴彩峰 黄朝祯 全体监事签名: 吴秀平 张 洋 周乃新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颜志耀 周 钧 石志刚 刘国梁 秦 楠 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目录 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二、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5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28 四、 特殊投资条款 ...... 28 五、 定向发行有关事项的调整情况...... 28 六、 有关声明 ...... 29 七、 备查文件 ...... 30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确安科技 指 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智行 指 中电智行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 指 《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报告书 指 《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 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定向发行、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发行 指 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定向发行 方式,向认购人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确安科技 证券代码 430094 主办券商 中信建投 所属层次 创新层 挂牌公司行业分类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 向集成电路从业者提供优质的各类集成电路 主营业务 测试服务,公司提供的测试服务涵盖了设计 验证、集成电路晶圆和成品测试、测试适配 设计加工并能够提供整体测试解决方案。 发行前总股本(股) 57,907,381 实际发行数量(股) 69,686,409 发行后总股本(股) 127,593,790 发行价格(元) 5.74 募集资金(元) 399,999,999.96 募集现金(元) 399,999,999.96 发行后股东人数是否超 200 人 否 是否存在非现金资产认购 全部现金认购 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否 是否存在特殊投资条款 否 是否属于授权发行情形 否 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集成电路测试服务公司,其前身是北京华大泰思 特半导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7 月,2010 年 11 月改制更名为北京确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1 年 7 月 28 日正式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代码: 430094),在江苏无锡市设有分公司,在浙江海宁设立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集成电路晶圆测试、成品测试、设计验证、测试适配器设计加工和整体测试解决方案提供等,服务门类齐全,具备覆盖高、中、低端芯片的测试能力。 (二) 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 根据《公众公司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股东大会就股票发行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二)发行对象或范围、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根据《定向发行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公众公司办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1、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的安排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第一节十六条约定“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 2、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册股东就本次定向发行股份优先认购安排的议案》,议案对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进行了约定,本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认定方法 2023 年 11 月 1 日为本次优先认购的股权登记日,可行使优先认购权的股东为股权登 记日下午收市时的在册股东。在股权登记日当日买入公司股票的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在股权登记日卖出所持公司全部股票的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优先认购数量上限 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现有股东按照上述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持股比例确定优先认购股份数量上限,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 (3)优先认购权安排 ①拟行使优先认购权的股东应在 11 月 3 日 12:00 前通过电子邮箱向公司董事会秘书 (邮箱:ir@chipadvanced.cn)发送其确认行使优先认购权认购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决定。机构股东需上传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扫描件作为附件;自然人股东需要上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扫描件作为附件,并通过电话(010-58717611)跟董事会秘书进行确认; ②上述拟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在册股东应及时联系公司并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2:00 前 将期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签字盖章版发送至董事会秘书邮箱并电话确认; ③逾期未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表明其认购意向并签订认购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优先认购; ④拟行使优先认购权的股东需与拟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其他认购方在产权交易所共同报名参与认购,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全部行使优先认购权的股东实际认购的金额后,剩余份额由参与本次定向增发的其他认购方认购,最终的认购金额以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投资人的认购结果为准。 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出具之日,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信息反馈函》,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的投资人共 24 名,其中公司在册股东 19 名,本次发行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在册股东人数共 18 名,剩余一名股东中电智行为公司控股股东,未行使优先认购权,作为一般投资人参与本次认购发行,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在册股东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数合计 1,785,215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2.56%,具体情况如下: 编号 姓名 本次优先认购股权登 本次认购定向发行股 本次认购定向发行股 记日持有公司股份比 票数量 票数量占本次定向发 例 行总股数比例 1 周翔 0.015% 10,295 0.015% 2 张宝印 0.037% 25,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