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 5.15
银行存款 27,578.42 9,158.92
其他货币资金 4,293.12 1,704.50
合计 31,871.54 10,868.57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构成。该等银行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且公司对报告期各期末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进行了函证,货币资金余额真实、准确。
公司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为其他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履约保证金 - 34.5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4,293.12 1,670.00
合计 4,293.12 1,704.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受限资金分别为 1,704.50 万元和 4,293.12 万元,系因开
立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及开立履约保函受限。除此之外,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综上,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与银行借款余额均维持在较高水平,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长期资产投资计划相关,公司维持一定的货币资金余额与银行借款余额能够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公司目前资金使用效率较高,且货币资金余额真实,除其他货币资金外不存在其他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
(四)拆迁补偿协议具体约定,搬迁地址、方式、费用、进展及对人员、研发、生产、设备、销售、利润等的影响;被拆迁资产情况、定价依据及处置
情况;拆迁补偿款确定标准、支付方式及会计处理恰当性;是否涉及注册地址变更,能否于政府要求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无法完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1、拆迁补偿协议具体约定,搬迁地址、方式、费用、进展及对人员、研发、生产、设备、销售、利润等的影响
①拆迁补偿协议具体约定,搬迁地址、方式、费用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与宜兴市新庄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新庄办事
处”)签订协议《拆迁补偿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A、被拆迁企业基本情况:经新庄党工委街道研究,并宜兴经开区管委会同意,对公司坐落在新庄街道洪巷村的资产(建筑面积 28,270.84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40,094.80 平方米,生产设备及相关附属物灯)整体拆迁。
B、拆迁补偿方式:企业拆迁补偿采用货币补偿形式,并结合宜兴市陶都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估价结果和有关拆迁补偿相关规定,概括确定。
C、被拆迁资产补偿金额:被拆迁资产补偿金额总计 6,755.00 万元,被拆迁资产补偿金额已综合考虑拆迁评估报告的价款、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奖励、国有出让上地搬迁奖励、房地产搬迁奖励等。
D、被拆迁资产交付及收购款支付时间:在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公司完
成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注销手续后,支付 4,755.00 万元;在2023 年5月 30 日前,
公司将拆迁范围内涉及的所有房屋全部腾空,可搬迁机械设备搬出,并将被拆迁资产全部交付给新庄办事处,经双方验收后,同时公司被拆迁资产无任何纠纷的前提下,余款全部付清。本协议签订,公司收到新庄办事处支付的第一笔拆迁款后,上述所有评估报告项下的资产(不含可移动机械设备)及土地使用权均属新庄办事处完全所有,与公司再无产权纠缠。
②拆迁补偿协议的进展及对人员、研发、生产、设备、销售、利润等的影响;
2024 年 5 月 27 日,新庄办事处出具《情况说明》,具体如下:
“本单位于 2022 年 11 月与江苏嘉耐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耐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嘉耐公司应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
对其坐落在新庄街道洪巷村的资产搬迁工作,考虑到新的工业用地规划尚未完全确定,搬迁时间较协议约定会有所延迟。因此,在嘉耐公司尚未取得新的工业用地前,嘉耐公司坐落在新庄街道洪巷村的资产仍可正常生产经营,待其取得新的工业用地后再及时启动搬迁工作,特此说明。”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因新的工业用地规划尚未完全确定,拆迁工作尚未开始,目前公司原坐落在新庄街道洪巷村的资产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故对公司的人员、研发、生产、设备、销售、利润无重大影响。
2、被拆迁资产情况、定价依据及处置情况
本次被拆迁资产系公司坐落在新庄街道洪巷村的资产,包括土地 40,094.80平方米、房屋建筑 28,270.84 平方米、生产设备及相关附属物。根据宜兴市陶都
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评估报告,上述资产估值
4,734.65 万元。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因新的工业用地规划尚未完全确定,搬迁工作尚未开始,公司原坐落在新庄街道洪巷村的资产尚未处置,目前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拆迁补偿款确定标准、支付方式及会计处理恰当性
本次拆迁补偿金额以宜兴市陶都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综合考虑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国有出让土地搬迁奖励、房地产搬迁奖励等因素并经双方友好后确定,最终补偿金额为 6,755.00 万元。
2023年9 月14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公司支付2,000万元拆迁补偿款。因拆迁工作尚未开始,公司将上述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3 号》之“3-10 搬迁补偿事项的会计处
理”:对于企业收到的不满足专项应付款确认条件(“因公共利益进行搬迁”以及“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一般情况下认为,在满足市场化原则、补偿价格公允的前提下,该款项实质上是政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向企业支付的交易对价。对于实践中存在的各类搬迁补偿名目,企业通常应当将
其整体作为资产处置对价进行会计处理,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搬迁补偿款存在政府补助成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第四条,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
根据拆迁补偿协议及公司收款的银行回单,公司收到的拆迁补偿款不符合专项应付款确认条件,且不存在明显的政府补助成分,实质为政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向公司支付的交易对价。公司将该等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会计处理合规。
4、是否涉及注册地址变更,能否于政府要求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无法完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注册地址为宜兴市新庄街道工业集中区,故本次拆迁事项不涉及注册地址变更。
根据新庄办事处出具的《情况说明》,因新的工业用地规划尚未完全确定,公司可在取得新的工业用地后再及时启动搬迁工作,因此,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于政府要求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的情况。
(五)新增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及公允性,购买必要性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相关无形资产摊销政策、摊销年限、残值率等,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会计核算是否合规、摊销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新增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使用权 3,749.9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取得 契税、交
不动产权 土地位 土地面 时间-终止 获取 出让金金 易综合费 入账成本
证号 置 积(m2) 时间 方式 额(万元) 及补偿费 (万元)
(万元)
辽(2022) 辽宁省
海城市不 海城市 126,571 2022.05.30- 出让 3,595.00 154.91 3,749.91
动产权第 牌楼镇 2072.05.29
0037549 号 牌楼村
子公司隆承高温于 2022 年 3 月参与了辽宁省海城市牌楼镇代家工业园区宗
地编号为 HC-PL-2021-M-73 土地的招拍挂,中标后于 2022 年 5 月与海城市自然
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购土地面积 126,571 平方米,出让金额为 3,595.00 万元。公司实际支付土地出让金 3,595.00 万元,另支付契税及交易综合费 154.91 万元,该块土地使用权入账成本为 3,749.91 万元,价格公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取得海城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辽(2022)海城市不动产权第 0037549 号证书。
2、购买必要性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新增土地使用权购买必要性
为了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拟通过子公司隆承高温投资建设年产 35 万吨洁净钢用镁质功能新材料项目。出于该项目未来建设的考虑,隆成高温于 2022 年在海城市购买了该块工业用地。
公司决定在辽宁购买土地并进行投资建设,主要基于两个核心考量:
一是为了获得价格便宜的镁砂原材料,同时就地生产以降低采购运费。辽宁地区作为中国镁砂的主要产区之一,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成熟的开采加工体系,直接从当地采购到价格更为优惠的镁砂原材料,并将生产基地设立在原材料产地附近,能够有效地保证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降低生产运输成本,进而提升公司成本控制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是为了开拓东北市场。东北是中国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在辽宁设立子公司并进行扩产,不仅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当地钢铁企业,满足其对耐火材料的多样化需求,还可以借助地理优势,进一步拓展在整个东北地区的市场份额,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耐火材料行业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影响力。
综上所述,公司通过子公司隆承高温购买土地并进行投资建设的决策,是基于对原材料成本、生产效率和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深入分析和考量。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还有助于拓展新的市场领域,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新增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年产 35 万吨洁净钢用镁质功能新材料项目仍处于项目建设期,隆承高温尚未开展实际经营,净利润分别为-171.59 万元和-278.95 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21%和-2.07%,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