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之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08月0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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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8714        证券简称:宇之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依据该股票发行方案,此次股票发行对象为深圳市中小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 13.98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 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38.8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 报送了本次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予以受理,向公司出具了《受理通知书》(编号:DF20220127002)。 经核查,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符合其股票定向发行要求,并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444号),确认此次公司共发行股票 6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98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88,000.00 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出具的《深圳市东
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 2609 号,确认发行对象实际认购 600,000 股,实际认购金额为 8,388,000.00 元。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公司总
股本由 28,900,000 股增加至 29,500,000 股,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告编号:2024-016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根据《挂牌公
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的要求,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了约定。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与银行、主办券商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为:中国银行深圳桥和支行,账户号码为:751075471812),专户金额为 8,388,0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重大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8,388,000.00 元,根据《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规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截止 2024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使用明细情况如
下:

              项 目                          金 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8,388,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404.89

 二、募集资金使用                  8,392,401.27


                                                                                  公告编号:2024-016

 其中:支付供应商货款              5004401.27

      支付职工薪酬                2,500,000

      支付房租                    500,000.00

      支付差旅费                  208,000.00

      支付运输费                  90,000.00

      支付会展费                  90,000.00

 三、注销账户利息转出一般户        3.62

 四、募集资金余额                  0.00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支付职工薪酬支付房租、支付运输费、差旅费、会展费等日常费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账户余额转出并注销该账户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即终止。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布的《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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