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 10%及以上 □是 √否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公司发生的提供担保事项 挂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或者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累计金额超过挂牌公司本年度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 √是 □否 单位:元 被担保 担保期间 人是否 实际履 为挂牌 是否履 序号 被担保 担保金额 行担保 担保余额 责任类 公司控 行必要 人 责任的 型 股股 的决策 金额 起始 终止 东、实 程序 际控制 人及其 控制的 企业 南京中 2021 年 2024 年 已事前 1 洋民炼 38,120,000 0 17,000,000 9 月 22 9 月 22 连带 否 及时履 实业有 日 日 行 限公司 总计 - 38,120,000 17,000,000 - - - - - 可能承担或已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担保合同履行情况 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禄口街道的土地和房产,为南京中洋民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洋民 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3812 万元,担 保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4 年 9 月 22 日。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担保下借款余额 1700 万 元。 公司提供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报告期内挂牌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38,120,000 17,000,000 公司及表内子公司为挂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0 0 供担保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 38,120,000 17,000,000 人提供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0 0 公司为报告期内出表公司提供担保 0 0 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临时公告索引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履行情况 2017-060 斯迈 其他股东 不谋求实际控 2017年8月23 - 正在履行中 柯:实际控制人 制权 日 变更公告 公开转让说明 其他股东 同业竞争承诺 2015年5月29 - 正在履行中 书 日 公开转让说明 董监高 同业竞争承诺 2015年5月29 - 正在履行中 书 日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事情的情形。 (五)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类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 发生原因 型 例% 房屋及建筑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 物 份有限公司洪武支 行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签订的《最高额抵 南京市江宁区禄 押合同》,公司位于 口街道华商路 39 抵押 26,917,188.78 8.36% 禄口街道的房屋及 号 2 幢 建筑物用作为中洋 民炼的借款1,700万 元的抵押物担保,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 抵 押 物 账 面 净 额 26,917,188.78 元。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保函保证金 2,121,667.35 0.66% 合同货款保函 总计 - - 29,038,856.13 9.02%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以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华商路39号房产为抵押,为中洋民炼向南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笔抵押未占用公司现金流,到期后中洋民炼如期偿还借款,公司可解除抵押。但如果贷款到期后,中洋民炼未偿还借款,如银行提起诉讼,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抵押风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保函保证金系公司承揽客户设备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该笔质保金在质保期限到期后,可以解除受限状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49,748,000 67.27% 0 49,748,000 67.27%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0 0.00% 0 0 0.00%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核心员工 有限售股份总数 24,202,000 32.73% 24,202,000 32.73%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1,502,000 29.08% 21,502,000 29.08%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核心员工 总股本 73,950,000 - 0 73,95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40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