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面价值
不适用
2、 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三)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五、 适用主要税收政策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
增值税 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13%
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5%
2、 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0 年 12 月 1 日,本公司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
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033002900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公司 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优惠税率计缴。
2023 年 12 月 8 日,本公司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
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333009814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本公司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优惠税率计缴。
(2)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3 号)的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
扣除。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
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本公
司 2022 至 2023 年度享受上述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3)购置设备、器具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
号),企业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 6 号),《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 号)规定
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22 至 2023 年度享受上述购置设
备、器具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 2022 年第
28 号):高新技术企业在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
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 100%加计扣除。凡在 2022 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司 2022 年度享受上述购置设备、器具税收优
惠政策。
(4)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
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 2023 年度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3、 其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经营成果分析
(一)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述
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如下: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元) 712,305,402.58 494,956,548.72
综合毛利率 22.83% 23.23%
营业利润(元) 105,210,377.24 65,767,865.31
净利润(元) 99,331,118.46 58,272,829.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09% 26.36%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88,408,388.28 60,459,012.79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2、 经营成果概述
(1)收入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94,956,548.72 元和 712,305,402.58 元,2023 年较 2022 年上
升 43.91%。公司一方面受终端消费市场需求回暖的影响,另一方面在产品应用领域、客户结构的变动导致公司 2023 年较 2022 年收入大幅增加,核心因素主要包括:①清洁电器市场需求回暖,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产销量的增加传导至公司,导致公司销售额的增加。②清洁电器需求升级和消费习惯的转变,导致境外通过线上渠道销售的品牌方向境内吸尘器生产厂商采购无线吸尘器的需求增大,进而导致下游客户对公司直流无刷电机的采购增加。③公司在维护现有客户的同时,积极开发吸尘器知名品牌,获取鲨鱼(shark)和追觅科技等新客户的订单;④公司积极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使得公司应用在除螨仪、宠物护理仪、地宝集尘桶的产品收入增加。具体分析详见本节“六、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
(2)盈利能力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3.23%和 22.83%,保持稳定。2023 年度,公司在扩大市场
份额的同时,通过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等方式,保持稳定的盈利能力。具体分析详见本节“六、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分别为 60,459,012.79 元和 88,408,388.28 元,2023 年较 2022 年上升 46.23%,与营业收入的增
长趋势一致。
(二) 营业收入分析
1、 各类收入的具体确认方法
公司主营业务为微特电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转移商品控制权后确认收入。
内销客户收入确认时点:直接交付模式下,将产品交付予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领用结算模式下,将产品交付予客户指定地点,在客户领用后,与客户对账无误后确认收入。
外销客户收入确认时点:FOB 和 CIF 等出口贸易方式下,货物装箱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后确
认收入;EXW 出口贸易方式下,将产品交付予客户指定提货人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后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采取的贸易方式有 FOB、CIF 和 EXW,其中以 FOB 和 CIF 为主要贸易
方式。公司各类外销贸易方式下的收入确认方式、时点及外部依据具体如下:
外销贸易方式 收入确认方式与时点 外部依据
FOB、CIF 货物装箱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后确认收入; 货代单、报关单、提单
收入确认时点为报关单显示的出口时点
将产品交付予客户指定提货人并完成出口报
EXW 关手续后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报关单 签收单、报关单
显示的出口时点
由上表可知,在 FOB、CIF 模式下,公司在货物装箱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后确认收入;在 EXW
模式下,公司在将产品交付予客户指定提货人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后确认收入。
2、 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
(1) 按产品(服务)类别分类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703,805,703.28 98.81% 492,415,316.07 99.49%
交流电机 385,292,217.19 54.09% 282,298,123.95 57.03%
直流无刷电机 249,871,903.09 35.08% 161,667,898.25 32.66%
直流有刷电机 68,641,583.00 9.64% 48,449,293.88 9.79%
其他业务收入 8,499,699.30 1.19% 2,541,232.65 0.51%
合计 712,305,402.58 100.00% 494,956,548.7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94,956,548.72 元和 712,305,402.58
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92,415,316.07 元和 703,805,703.28 元,占
比均超过 98%。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其
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品及零星物料的销售,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结构总体稳定,产品类型为交流电机、直流无
刷电机、直流有刷电机。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拓直流无刷电机市场,直
流无刷电机的销售收入 2023 年较 2022 年增长 54.56%,导致直流无刷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