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1783 证券简称:丽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 88 号海外联谊大厦 13 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2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尤祥银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并启用,具体议案内容参见公 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 进行修订并启用,具体议案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1 1.议案内容: 提议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