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430562 证券简称:安运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重庆安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填写 姓名 韦雪梅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无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四川安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四川安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 高新区盛邦街88号8栋14层13号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公司实控人之一致行动人,直 接持有2.09849436%股权。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否 人员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公告编号:2024-02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孙钦;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3、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时间期限:长期自 2023 年 1 月 10 日至今;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孙钦、韦雪梅 人 股份名称 重庆安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增持 权益变动/拟变 2024 年 8 月 12 日 动时间 拥有权益的股 直接持股 20,013,265 股,占比 34.99740317% 份数量及比例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权益变动前) 合计拥有权益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00% 20,013,265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52,120 股,占比 所持股份性质 34.99740317% 8.83469441% (权益变动前)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4,961,145 股,占比 26.16270875% 拥有权益的股 直接持股 20,014,750 股,占比 35.00000000% 份数量及比例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权益变动后) 合计拥有权益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00% 20,014,750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53,605 股,占比 所持股份性质 35.00000000% 8.83729125% (权益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4,961,145 股,占比 26.16270875% 公告编号:2024-024 本次权益变动 所履行的相关 程序及具体时 无 无 间 (法人或其他 经济组织填写)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 □其他 (可多选) 2014 年1 月24 日,重庆安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交易,权益变动发生日为竞价 交易方式。2024 年8 月12 日,韦雪梅女士通过竞价交 易,增持挂牌公司1485 股,拥有权益比例从2.09589753% 变为2.09849436%,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的权益股份比 例从34.99740317%变为35.00000000%。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韦雪梅女士增持重庆安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增持前韦雪梅个人持有1,198,539 股,占比2.09589753%;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 20,013,265 股,占比34.99740317%。本次增持1485 股,增持后韦雪梅个人持有1,200,024股,占比2.09849436%;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20,014,750股,占比35.00000000%。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增持。 公告编号:2024-024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钦、韦雪梅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无 批准程序 无 批准程序进展 无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转让系韦雪梅女士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加所持有重庆安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无涉及相关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动,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股东交易单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钦、韦雪梅 2024 年 8 月 12 日